延平府
延平府为中国旧府名,治所在南平县(今天的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)。
明朝洪武元年(1368年)改延平路置。下领七县:南平县、将乐县、沙县、尤溪县、顺昌县、永安县、大田县[1]。延平府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、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。属福建省。清辖境南部略有缩小,大田县划出,属永春直隶州。考评:冲,难。终清一朝,延平府下领六县:南平县、顺昌县、将乐县、沙县、永安县、尤溪县[2]。明清两代,延平府辖境大致相同,为:东至建宁府建安县界50里,西至汀州府清流县界225里,南至福州府古田县界120里,北至邵武府邵武县界180里;东西距275里,南北距300里。[3]
辛亥革命后,全国废府州厅改县,撤销建宁、延平、邵武3府,设北路道,延平府建置从此取消。
参考文献
^ 《明史·卷四十五·志第二十一》◎地理六
^ 《清史稿·志四十五·地理十七》
^ 南平地区志,方志出版社,2004.4,ISBN 7-80192-178-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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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二级历史政区 | |||
1800年 | 1800年,福建省有10府、2直隶州、2直隶厅 | ||
府 | 福州府、建宁府、泉州府、兴化府、邵武府、延平府、汀州府、漳州府、福宁府、台湾府 | ||
直隶州 | 龙岩直隶州、永春直隶州 | ||
直隶厅 | 马巷厅、云霄厅 | ||
1920年 | 1920年,福建省有4道 | ||
道 | 閩海道、廈門道、汀漳道、建安道 | ||
1950年 | 1950年,福建省下辖2省辖市,六专区。 | ||
福建省 | 福州市、厦门市 、闽侯专区、福安专区、南平专区、晋江专区、漳州专区、龙岩专区 | ||
1980年 | 1980年,福建省有2省辖市、8地区 | ||
省辖市 | 福州市、厦门市 | ||
地区 | 莆田地区、晋江地区、龙溪地区、建阳地区、三明地区、龙岩地区、宁德地区 | ||
2015年 | 2015年,福建省有9个地级行政区 | ||
地级市和副省级市 | 福州市、厦门市、泉州市、漳州市、南平市、三明市、龙岩市、莆田市、宁德市 |